公司董事会定于2001年11月28日召开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 召开 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1年11月28日
二、会议内容:
审议《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投资建设天津港南疆通用散货(南9#、南10#)泊位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截止2001年11 月 16日下午上交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方式:通讯表决
五、会议表决方法:
具备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请填妥所附的″通讯表决票″后 , 于 2001年11月26日前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融资部。信封上请注明″大会表决″字样(时间以到达天津市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邮 编:300456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娄占山 朱斌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票
股东姓名: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天津港南疆通用散货
(南9#、南10#)泊位的议案》
说明:
1、请将表决票内容填写完整,否则表决票无效。
2、就上述议案表示″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 每位股东就上述议案只能表达一个意见,否则无效。
3、每一普通股享有一表决权,每一股东享有的表决票数应与其持有的股份相符。
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均有效。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