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于2001年4月3日在天津港业务楼二楼会议室(214房间)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 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公司三届一次监事会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到会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黑锦国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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