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1995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21721593.8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72159.39 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172159.39元,连同上年未分配利润17960358.96元,199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337634.04元。本公司199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3.5股(按每股面值壹元计算),同时将资本公积金按每10 股(每股面值1元)送0.5股的比例向股东转增股本。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414713 .84元转入公司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
二、送股分红对象:
至1996年8月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三、登记日、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1996年8月19日
除权交易日:1996年8月20日
四、送股派发办法:
本次送股由上海证交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所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股东帐户。
五、送股后的股本结构变动1、原股本结构
国家股 65279772股 65.42%
法人股 8430000股 8.45%
社会流通股 26070000股 26.13%
总股本 99779772股 100%
2、送股后的股本结构
国家股 91391681股 65.42%
法人股 11802000股 8.45%
社会流通股 36498000股 26.13%
总股本 139691681股 100%
六、咨询地点: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办
咨询电话: 022-5706615
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