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股东年会于1996年8月12 日在天津港华港饭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46人,代表股份67578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 .7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天津市塘沽区公证处公证,会议有效、合法。大会就如下事项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五年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21721593.8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72159.39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2172159.39元,连同上年未分配利润17960358.96元,199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337634.04元。
2、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每股面值1元)送红股3 .5股,共计派发股利34922920.20元。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414713.84元, 结转下年度分配。
以上分配方案须报政府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涉及股本变化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即将资本公积金4988988.60 元,以1995年末股本总额按每10股(每股面值1元)送0.5股的比例向股东派送股票。此方案须报政府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涉及股本变化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章程(草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股本由缩股65%后恢复至原股本予以追认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调整选举的议案》。会议采取投票方式选举张瑞福、丛彬、李全勇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同意田长松、刘学东、陈浩三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请求,大会对他们任职期间作出的业绩给予充分肯定和感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一九九六年度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决议》。
十、股东大会还就其它事项决议如下:
1、为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提高盈利能力,充分发挥港口整体优势, 实现公司总体发展目标,股东大会决议:在以天津港务局为依托、巩固公司在天津港总体功能中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将公司的业务重心由港口物资集疏逐步转向集港口装卸、储运及配套服务的全方位多功能的港口经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资产重组及公司名称更名事宜。
2、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简称“津港储运” 改为“天津港”。
本次股东年会投票表决通过的上述决议均经天津市塘沽区公证处公证,决议有效。
新任董事简介:
张瑞福,男,汉族,48岁,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天津港务局劳人处处长。
丛彬,男,汉族,40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勇,男,汉族,33岁,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
特此公告
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