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 9月23日,沧州海事局河口办事处港口建设费征管人员补征了国内进港船舶“百达18轮”在上一港漏缴的港口建设费。
“百达18轮”载运燃料油960吨,船方无法提供该批货物在上一港缴纳港口建设费的有关单证。该处征管人员立即联系货主要求其提供相关缴费单证,货主无法提供相关单证,河口办事处征管人员立即对该批货物补征了港口建设费共计3840元。
港口建设费是根据国务院《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的规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向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专项用于港口建设的国家政府性基金。港口建设费开征一年来,沧州海事局一直高度重视,为保证不错收、不漏收,征管人员认真负责地审核每一票货物,以确保港口建设费应征不漏。截至目前,该局今年港口建设费征收金额已经超过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