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整车制造和多晶硅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
医疗机构和金融租赁公司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类增加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
路透北京12月29日电---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周四公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高端制造业成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方面亦有调整。
新指导目录称,考虑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中删除;并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以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
但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并新增包括机动车充电站在内的九项服务业鼓励类条目。
制造业鼓励类中则增加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条目;以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和电池回收处理条目。
在“十二五”(2011-2015年)中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际,新目录亦强调培育这类产业,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
为此,鼓励类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基於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等条目,取消了新能源发电设备条目的股比要求。
此外,目录取消部分领域对外资的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条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此次修订中删除的部分鼓励类条目,将根据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中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等原则,在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时予以考虑。
新的产业目录将自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2007年发布的原产业目录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