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市港务管理局昨天透露,3月1日开始,我国将执行新修订的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市港口管理部门提醒我市港口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时申领、更换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以保证正常的港口经营。
与旧规定相比,新修订的规定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在港口经营主体上,增加“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资质条款,突出了制度管理和安全管理;对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经营资质条件进行进一步明确,其中要求经营人至少拥有一艘300总吨的中国籍清污船,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规定了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目前,南通港领取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共有1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