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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重庆保税港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09-08-07 13:38: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市政协提案委  2008年11月25日,国务院以国函[2008]100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区。该保税区是全国首个内陆保税区,其规划控制面积8.37平方公里,分水港和空港两个功能区。随着保税区的设立,外贸产品可直接从重庆出口、进口,将极大程度地促进重庆外贸进出口业的发展;同时,随着重庆市“一基地四港区”(西部现代物流产业园基地、寸滩、黄谦、果园和东港港区)的加快建设,互动形成“区港联动”,将十分有利于把重庆主城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集装箱物流中心,大力推动重庆物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区是继上海洋山港、天津东疆港、大连大窑港和海南洋浦港之后,中国大陆第五个、内陆第一个保税港区。对于发展保税港区,重庆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有利的区位条件、良好的物流基础、优惠的中央政策和充足廉价的劳动力等优势,但与此同时,重庆仍存在以下问题亟待关注与解决:

一、贸易基础薄弱、信息相对闭塞        由于地处西部内陆,重庆出口贸易相对落后,对外贸易基础相对薄弱。同时,由于自身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企业未能被外界所了解,难于拿到生产订单;与此相对的沿海企业,通过加强与海外的密切联系和十分注重自身营销,更加广泛地吸引了外资,且在多年经营的基础上不同程度地建立了自己的信息网络。

二、产业集聚效应低、配套产业发展不足

企业加工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相关企业配套产品与技术的支持。如:松江出口加工区的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提供就业岗位近5000个、2003年出口高达53亿美元。而重庆出口加工区则没有这样的龙头企业,现有入驻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实力不强、处于产业链低端,且各企业间几乎没有产业关联,难以把与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吸引到区内、拉长产业链,随之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十分有限,在配套产品价值和劳动力工资方面所获收益较少。

三、发展差距明显、招商引资困难       

由于企业宣传力度和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重庆出口加工区严重缺乏影响力大的内外资企业入驻。从西部出口加工区年均指标比较数据来看,成都和西安年均进区企业数为4.18和14.8家,年均引资总额为26057.82和2184.49万美元,年均出口总额为24831.47和4762.14万美元,而重庆三项指标仅为3.8家、631.24万美元和4109.75万美元。不论是年均进区企业数,还是年均引资总额、年均出口总额,重庆出口加工区均位居成都和西安之后、且差距较大,与东部地区相比更是相差甚远。

四、企业运输成本高,效率低下       

由于区内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均必须实行海关监管运输,即使少量的货物也必须使用监管车运输,这样增加了货物的运输成本,甚至有时会出现租用监管车的费用高于货物价值的情况。另外,区内企业出口货物在重庆海关报关后一般采用整箱监管运输的方式,但由于目前从重庆直接报关出口的货物较少,拼箱运输的货源不多,拼箱必须等待很长的时间,否则只能自行包租集装箱,甚至租用整个集装箱来装运半箱货,大大降低了运输效率。

五、政府扶持不够,企业发展意识欠缺       

由于财政方面的限制,政府对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的资金资助和扶持力度明显不够;同时,重庆的出口贸易企业普遍不愿意自主努力发展加工贸易,这就造成了企业靠出口退税维持生存、许多小企业因为政府不能及时退税而陷入运营困境。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招商引资

重庆出口加工区应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产业发展方向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在宣传方面,应当通过报纸、刊物、电视、网络等平台,对企业和政府部门广泛进行政策和服务宣传,在引起政府重视、增强企业发展意识的同时,让外界进一步了解重庆并走进重庆。在招商引资方面,应当从实际出发,坚持“一头在外与两头在外并重”的原则,既积极引进“一头在外”的企业,又注重引进标准型、规范化“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同时,应当突出重点,力争引进内外资龙头企业。这不仅能够充分提高土地产出率,更能通过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吸引一批配套协作企业入区,实现以商招商的良性循环机制。

二、简化海关手续、提高管理效率       

对于保税港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了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应当实行出口许可证、配额管理;进出园区货物的备案、报关、查验、放行、核销等手续统一在园区海关现场办理,海关实行24小时监管和通关。物流园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指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等)之间货物的往来,由收发货企业联名向转出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按照海关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园区与同一海关其他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货物的往来,由收发货企业在特殊监管区域的公共平台上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按“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程序操作。

三、完善税收管理、确保优惠政策       

重庆要打造集港口、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等优势于一体的保税港区,就应该确保该区域享受国家经济贸易的优惠政策:①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②国内货物(含区内企业耗用的水、电、气、热)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③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加工出口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以及转口货物在区内存储货物实行保税;④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⑤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⑥保税港区企业生产供区内销售或运往境外的产品,免征区内加工环节增值税;⑦对境外运入保税港区的企业建设所需机器、设备和基建物资等,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和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设备等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⑧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中取得的利润和股息,免征所得税。

四、强化外汇政策、促进外汇管理       

保税港区外汇管理的优惠举措应当有:①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②中外资企业均可开立外汇现汇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③从事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贸易不需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④经批准注册资本金中以人民币投资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支付外汇,其外汇账户自有资金不足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累计购汇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该区内机构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投资部分;⑤区内机构经批准将货物销往区外,视同区外机构货物进口,区外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内机构支付外汇。

五、加强信息建设、推动港区发展       

随着保税港区的成立,港区功能将进一步拓展,大物流带动大需求,不仅需要大规模的物流基础设施,还需要更为方便快捷的货物进出通道,这就需要通过完善的信息系统将保税港区内区外、境外的企业联通起来。通过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区域化监管、网络化监管、电子化通关、科学化监控,实行通关数据“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信息共享”,实现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快速通关,为区内外企业提供各类国际物流信息服务,以推动保税港区的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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