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运报 湖南水运资源丰富,有位列全国第三的航道里程,湘、资、沅、澧四水及洞庭湖连通全省70%的市县,但湖南水运存量转化成经济增量的优势还不明显,水运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有待提高。发展水运对湖南省而言,具有强烈的紧迫感。
发展水运事关富民强省
2006年11月以来,湖南省按照部省共同签署的《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整体推进方案》的要求,抓住共建长江黄金水道的契机,贯彻落实“十一五”水运建设任务,研究促进水运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与长江黄金水道对接的能力。
湖南省省长周强在近期组织水运专题调研时表示,加快水运发展,对湖南实施 “3+5”城市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环湖沿江产业带的形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运发展,将水运发展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提出要把水运发展放在提高湖南经济长远竞争力、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高度,将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协作、齐抓共建的湖南水运发展新格局。
目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业发展的意见》经过修订完善,将于近期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商讨确定。该《意见》提出了湖南省水运“十一五”后两年至“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从组织领导、资金渠道、用地和税费优惠政策以及完善法规体系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是湖南省“十一五”至“十二五”水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促进湖南水运后发赶超,提高湖南水运对接长江黄金水道能力,加强现代交通立体网络建设,辐射和带动全省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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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划保障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十一五”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总体推进方案》的部署和构建现代交通立体网络的需要,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湖南省两年来编制完成了《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湘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相继开展长沙、岳阳等港口的总体规划,以及《“3+5”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全省“十二五”水运建设规划。
根据湖南“十一五”水路交通重点,要加快“2221”工程建设,即整治2段航道(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湘江衡阳至城陵矶二级航道整治工程),打造2个港口(岳阳港和长株潭港口群),建设2座枢纽(长沙综合枢纽、土谷塘航电枢纽),构建1个系统(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目前,岳阳港城陵矶港区(淞阳湖)一期工程已完工并开港,洞庭湖区益阳至芦林潭航运建设工程进展顺利,长沙港主枢纽霞凝港区二期完成扫尾工程并建成投产。长沙综合枢纽项目已完成工可,并定于今年9月底开工建设,土谷塘航电枢纽要求明年开工建设,湘江衡阳至城陵矶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和全省水上支持保障系统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与此同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筹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社会投资港口建设的积极性持续高涨,湘潭电厂煤码头、长沙粮库码头、株洲旗滨玻璃集团码头和岳阳煤代油码头等一批社会资本投资的项目相继建成。随着基础设施的改善,水运通过能力进一步提高,湖南水路运输取得了较大发展,近年来货运量连续保持20%的增长速度。2008年全省完成水路货运量1.15亿吨(占全社会货运量10.7%)、货物周转量283亿吨公里(占全社会货物周转量13.6%)、港口吞吐量1.6亿吨,同比增长40.9%、8.8%、31.7%,均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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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联动 合力建设现代化水运体系
根据湖南省“十一五”后两年至“十二五”确立的水运发展思路,湖南将建成以洞庭湖为中心,以长江、湘江、沅水、资水、澧水等水运主通道为骨架,以长株潭港口群和岳阳港等国家内河主要港口为节点,以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的船舶为载体,以现代化的支持系统为保障的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内河水运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完成以下四项任务:
(一)构建高等级航道网。集中力量建设“3+5”城市群高等级航道网。“十一五”至“十二五”期计划整治内河航道549公里,新建航电(综合)枢纽3座,新增2000吨级航道439公里、1000吨级航道148公里、500吨级航道471公里。
(二)建设功能齐全的港口群。着力打造长株潭和岳阳港两个省级航运中心,夯实湖南省现代化航运物流平台。“十一五”至“十二五”期,计划建成3000吨级泊位11个,1000吨级泊位37个,500吨级泊位10个。
(三)打造结构合理的船舶运力。推进船型标准化工程,着力对全省50万吨非标准船舶进行改造,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集装箱、液货、危险品等专业化船舶。到“十二五”末,全面实现干线航道船型标准化,湘江干线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000吨,运力新增100万载重吨。
(四)完善水运支持保障系统。建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中心、水运信息系统、水上安全监控系统、船舶防污染系统、水上应急指挥和救助系统,实现海事“四化”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湖南省将从组织、资金和政策上加以保障,合力推进湖南水运发展。省政府将牵头建立和完善水运发展协调联动机制,负责协调解决水运发展中的重大事宜。全省联动,各司其职,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之间的界限,从部门抓水运向政府、社会合力抓水运转变。
同时,拓展水运发展筹融资渠道。据了解,湖南省在“十一五”后两年至“十二五”期间,水运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将达179.17亿元。为保证项目实施,一方面政府将加大投入,在省财政预算中建立水运发展专项资金,从2009年起每年至少安排1亿元,湖南省交通厅从燃油税转移支付中每年安排1.5亿元,每年安排交通统贷统还资金2亿元左右,用于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引导港口、水运、运输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通过股份制改造等途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本运营水平。
并且,完善扶持水运发展优惠政策。研究制定相关土地、环保政策,明确列入重点工程的水运建设项目,自2009年起三年内暂免全省水路交通系统事业性收费价格调节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