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盐田三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昨日宣布,分别与由三家银行合组的银团,签订总额为港币50亿元的五年期多币种定期银行贷款协议。
根据贷款协议,上述款项将用于深圳港盐田港(6.33,-0.10,-1.56%)区一二期和三期集装箱码头偿还银行贷款和建设、发展及日常营运支出。三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3.44,-0.01,-0.29%)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3.78,0.01,0.27%)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4.21,-0.03,-0.71%)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港口方面称,贷款协议的签订对推动盐田港区码头建设和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据悉,深圳港盐田港区总占地407.2公顷,包括一、二、三期工程,扩建工程及西港区,现有14个集装箱深水泊位投入使用,并由盐田国际负责统筹经营。其中,盐田港区一、二、三期工程投资总额累计将超过20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