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过后,许多船员手持提前缴纳的2009年水路运输管理费票据,来到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办理退费手续。据统计,自1月4日办理第一笔退费开始,至2月3日,该局已为1052余艘船舶办理退费,清退运管费313万余元,已经完成了50%以上的清退工作,目前此项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船员,2008年在办理水路运输管理费时,船主可以预缴下一个年度的,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今年1月1日国内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水路运输管理费取消,所有预缴费用的船主可以凭缴费凭证办理退费手续。为确保税费改革顺利实施,蚌埠市地方海事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决保护船户利益,按照“谁征谁退、征谁退谁”和“严格审批、足额清退”的原则,由船舶所有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审批表》,并提供运管费票据,经主管科室核实、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为了提高效率,方便船户及时领到退费,该局取消了县级海事处审核的环节,并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保证当日申请当日办结。
据了解,2008年蚌埠市全市拥有各类船舶3098余艘,跨年度预缴水路运输管理费的船舶2282艘,总计金额达565万余元。随着国内成品油税费改革的实施,自2009年1月1日起,包括水路运输管理费在内的六项规费停止征收,提前购买的运管费能否退还,成了广大船户关注的焦点。蚌埠市地方海事局提醒广大船户,退费时间统一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均可办理。船户同时要注意的是,对于2009年之前欠缴、漏缴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将继续予以追缴。
(中国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