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省交通部门获悉,福州港江阴港区航道通航能力论证已通过省交通厅审查。经有关专家审查,江阴港区航道基本满足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通航要求,同意将福州港江阴港区航道通航等级核定为通航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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