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峡商报报道 经国家海事局批准,首次规定三峡河段船舶航行原则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长江三峡大坝—葛洲坝船舶分道航行规则》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昨日,70多家船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船舶分道航行规则”宣传及培训。
2009年1月1日10时起,在两坝间的船舶实行分道航行,在洪水期,船舶实行有规定横驶换向区间的双向通航;非洪水期,船舶实行各自靠右航行。
据悉,两坝间分道航行从明年正式执行后,违规的船舶在前3个月以教育为主,从4月1日开始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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