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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水运司发出通报 严罚违规开展无船承运业务者
发布时间:2007-08-10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8月8日,交通部水运司发出了《通报》,对全球国际货运代理(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违规开展无船承运业务的行径,进行了严厉处罚。

《通报》指出,经我司调查核实,全球国际货运代理(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宁波、厦门、广州分公司未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并伪造《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违规开展无船承运业务,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扰乱国际海运市场秩序。

《通报》强调,现责令全球国际货运代理(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各国际班轮公司应自即日起不得与该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协议运价,不得接受其提供的货物或集装箱。

交通部将根据《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处罚。同时,由于该公司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书、公章,水运司已向公安机关通报,将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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