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浙江诸暨重新“洗牌”规范港口经营业管理
发布时间:2007-08-10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截止7月底,浙江省诸暨市港航管理处今年己累计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33本,同时依法取消了32家不合格简易码头及岸坡装卸点的港口经营资格。这是该市今年始执行由绍兴市港航局制定的《港口经营企业分级管理办法》新政提高港口经营业准入“门槛”后出现的可喜局面,由此结束了该市境内众多货运码头长期来大小共处、优劣并存、无序竞争的历史,港口管理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诸暨市位于浙江省中部,钱塘江上游支流浦阳江贯穿全境,属钱江水系。近年来,该市港口和水运业发展较快,良好的经营效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并吸聚有上亿元民资投向水运业,更是加速了船舶更新换代步伐和港口码头的建设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经济。 

据港航部门统计,2006年该市境内拥有各类大小码头共计65家,全港年货物吞吐量达250余万吨。由于历史的原因及以往无明确的分级管理准入制度,港航管理部门一般采取的是“先纳轨,后管理”的办法,因此,这65家企业中其中近半属于无组织机构,无工商登记,无专业设备,无仓储场地的简易码头或干脆就是利用自然岸坡的人工装卸作业点。由于这些简易码头投入少、成本轻,部分业主法制观念淡薄,导致争抢货源、压低装卸价格恶性竞争、串通船主逃避规费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港口经营秩序,引起了许多不良的社会反响,同时也引起了港航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必须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提高港口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依法整顿、规范港口经营行为显得势在必行。 

为此,今年来,该市港航管理部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业主进行《港口法》宣贯的同时,因势利导,“对症下药”,对全市各港口经营业进行重新“洗牌”。一是经重新审核符合有关《港口法》经营资质和条件,且资料齐全的企业,准予申领新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二是对2004年《港口法》实施以后新建的却审批和验收等资料欠缺的码头,则严格按法定要求限期补办规定的手续,并主动帮助业主联系有关评估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待手续资料齐全后才允许发证;三是对一些2004年以前设置的设施简陋,无任何手续资料、不具经营资质的简易码头及岸坡装卸作业点则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