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港口经营管理人员搭乘邮轮(包船)赴台湾交流考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9 10:41: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海峡两岸邮轮经济的发展,为两岸开放海上直航港口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互相了解对方港口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开展相关业务交流的条件,以及熟悉邮轮经营管理业务,本会经请示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组织大陆相关港口经营管理人员搭乘邮轮(以包船形式)赴台考察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包租船舶

中文名:歌诗达浪漫号

英文名:Costa Romantica

二、航线名称:

海峡两岸港口交流邮轮行

三、挂靠港口及顺序:

上海(10月10日)——厦门(10月12日)——高雄(10月13日)——台中(10月14日)——基隆/台北(10月15日)——上海(10月17日)

四、航程日期:10月10日至10月17日  7晚8天(单航程)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中国港口协会邮轮分会会长单位)受中国港口协会委托,负责组织和筹备此次赴台湾交流考察及职工疗休养事宜。

请于2010年8月25日(周三)17:00之前,将赴台湾交流考察自行办理因公赴台手续报名表和赴台湾交流考察办理因私赴台手续报名表同时发送至中国港口协会秘书处和中港协邮轮分会秘书处。有关国台办批件、台方邀请函及在台活动日程等因公赴台手续事宜请向邮轮分会秘书处咨询。欢迎职工亲属同行,费用应由个人自理。

五、参加对象:

有关港口经营管理人员和/或相关单位同意安排参加的职工疗休养人员。人数由各单位自定。

六、相关费用:

标准一:外舱房(海景房)  11000RMB/人

标准二:内舱房  9000 RMB/人

备注:

1. 以上价格包含船票、港务费、岸上考察、保险、餐饮、住宿、小费及领队费;

2. 此价格以标准房间入住两位客人计算,如需一人一间,外舱房加收8000RMB,内舱房加收6000RMB;

南方港口人士在厦门港上船的,每人可扣除500 RMB。

七、报名及订舱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5日;

邮轮订舱截止时间:2010年9月9日。

八、赴台相关手续办理:

因公赴台手续由各单位自行在当地申请办理;作为职工疗休养者可办理因私赴台手续,由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委托有关部门集中办理,具体操作详见《台湾通行证、入台证办理流程》。

九、汇款指定账户:

请收到我们的确认回复后,将相应钱款转帐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大名支行

账  号:096864-212581688910001

十、联系方式:

1.中国港口协会秘书处联系人:丁建忠

电 话:021- 63641494(兼传真)

Email:djz1953@126.com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110号508室

邮编:200080

2.中港协邮轮分会秘书处联系人:贾亦真 

电 话:021- 61818070 、61818071、61819912

传 真:021-61818064

Email:jiayz@shgk.com.cn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58号1803室

邮编:200080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台湾通行证、入台证办理流程(办理因私赴台手续).doc

二、赴台湾交流考察自行办理因公赴台手续报名表.doc

三、赴台湾交流考察办理因私赴台手续报名表.doc

 

中国港口协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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