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港协协字第077号
各港口集团企业:
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会自2006年起,每年对经营进出口煤炭、铁矿石和内外贸集装箱的港口企业开展执行中央政府定价的互查交流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有效遏制了行业的恶性杀价与无序竞争现象,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起到了保持港口行业平稳发展的作用。根据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执行中央政府定价的互查交流活动不应局限于原属双重领导的大型港口集团企业,而应将各地区从事公共码头经营业务的一些大中型地方码头、货主码头企业(年货物吞吐量在200万吨以上)也包括进来,以使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为此,请贵单位协助提供本区域内从事公共码头经营业务的主要地方码头、货主码头企业的有关情况,以便我们汇总后拟定相关方案,拟从明年上半年起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请将附表填写后,于11月13日前传真至中国港口协会协调联络部(联系人:杨晓光,电话:021-63641495,传真:021-63069591。)
附表:本地区从事公共码头经营业务的主要地方码头、货主码头企业情况调查表。
特此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协会内发送: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协调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