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港协协字第01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港口铁路费率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据与会代表反映,目前全国多数港口铁路企业处于亏损状况,对此,协会特提请相关港务集团公司引起重视,并希望能通过提高本企业的整体收益、调整内部核算关系及其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护这部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本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附件:全国港口铁路费率研讨会纪要
中国港口协会
2007年1月26日
协会内发送:常务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办公室、协调联络部、中国港口协会港口铁道分会(筹)
全国港口铁路费率研讨会纪要
全国港口铁路费率研讨会于2007年1月16日在上海召开,中国港口协会、港口铁道分会(筹)领导以及全国16家港口集团生产业务部及港口铁路公司相关人员共3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中国港口协会副秘书长吴敏珍主持。中国港口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忠喜、秘书长何业钢到会并讲话。
会上,与会港口铁路公司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营模式和目前实际价格执行情况,围绕港口铁路费率如何修订这一中心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本次会议在各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下,达成了以下共识:
1、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会议的召开很有必要。会前中港协协调联络部及港口铁道分会(筹)通过大量调研所得到的资料,给与会代表很大的启示,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港口铁路费率的合理制订工作奠定了基础。
2、目前,全国各港口铁路单位基本上仍在执行交通部于1992年颁布的港口内贸费率标准,由于十多年来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成本在不断增加,故使绝大部分的港口铁路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有的在靠集团补贴来维持运营。与会代表认为,交通部[2005]234号文已明确铁路收费属市场调节的经营性收费,可由各港口企业自行确定并在营业场所对外公示,这给港口铁路费率的适时调整带来了机遇。港口铁路企业应积极参与港口内贸货物作业包干费的成本测定,努力缩小与现行国铁费率的差距,在保证港口集疏运目标实现的同时,逐步增加自身营运收入,尽快实现保本微利。
3、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按照会议要求,对本单位的港口铁路成本进行测算。同时,从有利于促进港口铁路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出发,大家建议中港协提供技术支持,及早出台一个全行业的港口铁路保底建议价,供各港口集团公司在制订与铁路作业相关的港口作业包干费标准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