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国港口行业内组织开展“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01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2007)中港协研字第00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于2006年10月31日发布了第35号公告,准予我会设立全国性的港口行业科学技术奖,并在www.nosta.gov.cn网上公布。据此,我会将自2007年度起在全国港口行业内组织开展“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

“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奖励范围和对象:为港口领域决策和管理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与方法的软科学研究;应用于港口领域现代化建设的优秀科研成果、标准化和科技情报研究成果;在港口领域的技术改造,重大工程设计、建设和安全生产中,推广、采用或消化、吸收国内外已有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作出突出成绩或有所创新、发展的个人或组织。

现将经2006年8月18日在哈尔滨召开的“中港协科技委2006年年中成员代表大会”业已通过的“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见附件一)发给你们,请积极做好2007年度“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二、三、四)。

有关“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基金”的筹措办法,将经2007年2月下旬召开的我会六届六次理事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另文下达。

附件:

一、“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

二、2007年度“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实施意见;

三、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四、《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注:上述附件可在本会网站(www.port.org.cn)上自行下载]

中国港口协会
2007年1月18日

抄报机关:交通部人劳司、科教司、水运司
协会内发送: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中港协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港口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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