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水字〔 2004 〕 479 号
海关总署办公厅:
你厅《关于建立上海洋山保税港征求意见的函》(署办函[ 2004 〕 369 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洋山港区建立洋山保税港,以充分发挥洋山港区的区位优势和功能,满足国家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战略决策的需要。
二、为使我国国际航运业有序健康发展,我部同意洋山港区开展中国籍船舶的沿海、长江国际集装箱运输中转业务 , 同意洋山港区开展中外籍船舶国际航线集装箱中转业务。
特此函告。
二 OO 四年二十月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