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中国港口协会于近期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7-01-12 00:00: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全国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协调工作会议于2006年12月21日~22日在上海召开,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领导、中国港口协会领导及全国56个经营内贸集装箱装卸业务的港口集团与码头企业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共72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中国港口协会秘书长何业钢主持。

会议听取了中国港口协会港口集装箱分会内贸集装箱委员会主任韩刚所作的题为《促进我国内贸集装箱运输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报告;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集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泉州太平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烟台港集装箱发展公司等五家经营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企业就各自的内贸集装箱业务经营情况、装卸价格执行情况等作了大会交流。

会议听取了中国港口协会副秘书长吴敏珍关于《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行业公约(征求意见稿)》的情况介绍,与会代表围绕签订《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行业公约》的中心议题以及当前内贸集装箱的经营形势、装卸价格执行情况等内容开展了分组讨论,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的大部分港口集团和码头企业的代表草签了该公约。

会上,交通部水运司港口处处长王金文肯定了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并就与会代表关心的问题作了解答,他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港口企业的价格管理要改变方式,更多地走向行业自律。保持业内价格稳定,要靠大家齐心合力,尊重自己的劳动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价格自律的主体是企业,主导是行业协会。对业内无序竞争的“害群之马”要曝光,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性措施。最后,中国港口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曹忠喜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当前我国港口内贸箱的业务发展很快,吞吐量上去了,但企业的收益情况却很不理想。内贸箱的装卸包干费为外贸箱的一半,大家还要互相杀价竞争,这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港口价格协调是会员单位自己的事,行业公约公布了就要自觉执行。内外贸箱价格有别,要不要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修改,要开展调查研究。并指出,协会也要积极筹备开展外贸箱费收的行业自律协调工作。

本次会议在各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下,达成了以下共识:

1、与会代表充分认识到,相对于港口外贸集装箱业务的发展,当前港口内贸集装箱的发展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装卸、运输不规范,技术手段落后,费率偏低等。必须通过不断提高专业化程度来提高港口内贸集装箱的发展水平。通过政府监管、行业指导、企业自律来规范内贸集装箱运输的价格市场。

2、与会代表认为,签订《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行业公约》十分必要,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企业自我约束和行业内外监督机制,规范全国港口内贸集装箱的价格市场,也有利于维护广大内贸集装箱码头企业与职工的利益。

3、与会代表对中港协及港口集装箱分会内贸集装箱委员会在规范港口内贸集装箱装卸、运输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中港协开展有关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调查及成本测定的课题研究工作。
 
附: 《港口内贸集装箱价格自律行业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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