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交通行业应急反应和事故处置能力,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日前,交通部出台了《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实现到“十一五”末,初步实现监视监测能力现代化、应急管理与决策科学化、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与应急反应和处置快速化、应急装备和资源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交通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交通应急管理规划和建设。一要编制并实施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二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法制建设;三要加强交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四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指导意见》强调,要做好各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工作,开展对各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普查和控制;加强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和预警工作;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关于加强交通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交通应急平台建设;加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交通应急资源的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指导意见》还对加强交通应急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