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08年9月3日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8年9月3日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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