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的通知,日照港集团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日照港集团于2008年9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3%。
本次增持前,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42,8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2%。本次增持后,日照港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43,26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486%。
二、后续增持计划
日照港集团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已增持部分)。
三、日照港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