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网站历史数据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26 19:54: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T”)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南商(中国)深圳分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2008年度正常的生产经营,保证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要,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 CCT 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届时,本公司将与南商(中国)深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预计本公司为 CCT 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港币肆仟肆佰万元整,担保期限两年,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情况
    CCT,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 55%的控股权。该公司注册地点是深圳市南山区赤湾,主营集装箱装卸业务,以挂靠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为主,注册资本953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王芬。经审计,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884,522,30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41,685,61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商(中国)深圳分行同意提供给 CCT 贷款额度港币捌仟万元整(HKD80,000,000.00),贷款利率为 Hiobr+300bp, 有效期为放出贷款额度之日起 2 年止。南商(中国)深圳分行需要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贷款金额 55%的担保,即在最高金额港币肆仟肆佰万元(HKD44,000,000.00)内为CCT向南商(中国)深圳分行提供保证责任。经此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本公司将与南商(中国)深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在最高金额港币肆仟肆佰万元内为CCT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2、以上担保金额为申请贷款额度的最高金额,具体担保额度以实际贷款金额的55%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08年6月25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无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