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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3 13:34: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发出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08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会期半天。
  5、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6)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7)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9)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
  2008年7月3日为A股股东、7月9日为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7月3日)。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2、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流通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不能参加会议,可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08 年7月9日至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电话0416-3586171;传真0416-3582431;
  联 系 人:李桂萍、杨春花。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备查文件存放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出席贵公司于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下午2时在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厅举行的贵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
  日期:2008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大会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 发行方式   
    3 发行数量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 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6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7 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9 上市地点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三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190  锦港投票  16  A股
    938952  锦港投票  16  B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锦州港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元
  二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元
  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元
  2 发行方式      2.02元
  3 发行数量      2.03元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元
  5 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2.05元
  6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2.06元
  7 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2.07元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2.08元
  9 上市地点      2.09元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元
  11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1元
 三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3.00元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元
 五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锦州港"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3个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738190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1股  同意
    738190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2股  反对
    738190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3股  弃权
    2、股权登记日持有"锦州港"B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提交的第3个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代表意向
    938952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1股  同意
    938952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2股  反对
    938952 锦港投票 买入  3元  3股  弃权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2中,申报价格2.00元代表议案2项下的全部11个子项,对议案2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2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同时持有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通过现场投票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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