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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08-04-30 21:49: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26日(星期六)在重庆市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王维柏先生、张永进先生、庞勇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王维柏先生召集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监事会2007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原则同意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四、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07年内部控制审计总结报告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07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七、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一、二、三、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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