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8年4月21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6月5日,公司发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证券(即公司A股“上港集团”,股票代码:600018)除息时,公司认股权证(即“上港CWB1”,权证代码:580020)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行权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上港集团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上港CWB1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实施日期为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除息日(2008年6月12日)。
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为:向2008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港集团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除息日为2008年6月12日。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