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全部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2月22日09:00
2.召开地点:公司海角路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葆源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和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66,185,409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46.57%。
2.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6,8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要求解除王学利监事职务的提案》
同意解除王学利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同意66,18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以普通决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梁勇为公司监事的提案》
同意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66,18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意6,800股,占出席会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公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海市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