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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06-06-13 15:27:00      来源:中国港口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644,763,7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7.4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6.723 元现金。B 股股东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6 月16 日,除息日为2006 年6 月19 日。

2.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 年6 月16 日,除息日为2006 年6 月19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6 月21 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1. 截止2006 年6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 股股东。

2. 截止2006 年6 月21 日(最后交易日为2006 年6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 股股东。

四、 分红派息方法

1、 A 股:

(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6 年6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含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 B 股:

(1) B 股股息于2006 年6 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 B 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6 年5 月16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 港币=1.0321 元人民币)计算。

(3) 若B 股股东在2006 年6 月21 日办理了“深赤湾B”转托管,其所得的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 其他提示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即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山集团)承诺在公司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即2006 年6 月24 日前),在A 股股价不超过13.00 元/股的前提下,从二级市场增持940.654 万股(即股改方案实施后的全部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 股9406.54 万股的10%)公司流通A 股股份。公司于2006 年6 月16日实施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后,增持价格保持13.00 元/股不变。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认沽权利的行权价格将根据公司A 股的除息做相应调整。具体相关价格调整的公告将于2006 年6 月19 日披露。

六、 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步丹

咨询电话:(0755)2669 4222

传真电话:(0755)2668 4117

七、 备查文件(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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