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公司将于近期刊登《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其中将列明有关本公司A 股股票停牌、复牌时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4 月24 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 年4 月20 日-2006 年4 月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4 月20 日-4 月24 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4 月20 日9:30-4 月24 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16 楼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王芬董事长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会议并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06 人,代表股份416,619,274 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9.62%。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379,354,3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60%。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705 人,代表股份37,264,974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43.58% ,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2%。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 人,代表股份938,590 股。
2)董事会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接受30 位A股流通股股东委托投票,代表股份3,928,535 股。
3)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670 人,代表股份32,397,849 股,占公司A股流通股股份的37.89 %。经核查,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A 股股东和股东代表中有4 人,计91,000 股为同时参加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现场投票,根据有关规定,以现场投票为准,上述数据已扣除。
4、其他出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06 年4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提案表决结果:
(一)《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赞成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比例 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 416,619,274 413,278,097 3,323,377 17,800 99.198% 0.798% 0.004%
流通股股东 37,264,974 33,923,797 3,323,377 17,800 91.034% 8.918% 0.048%
非流通股股东 379,354,300 379,354,300 0 0 100% 0% 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A 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
中国银行-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3,856,725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2,460,939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国际金融-渣打-GOV"TOFSINGAPOREINVESTCORP.PTELTD. 2,388,906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同意
银河-渣打-CITIGROUPGLOBALMARKETSLIMITED 2,384,211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41,729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499,933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1,210,704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1,208,873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湘财-汇丰-荷兰银行有限公司 1,109,981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同意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5,538 交易系统投票 同意
六、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周卫平律师见证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会议议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赤湾港航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