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对2001年5月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和《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作如下更正:
1、将《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中“(以下项目仅供分支机构使用)”更正为“(以上项目仅供分支机构使用)”。
2、 将《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最后一段“股东大会定于2000年6月17日召开”更正为“股东大会定于2001年6月17日召开”。
特此公告,请广大投资者见谅。
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