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1997年3月26日和 4月3 日,在深圳市赤湾港赤湾石油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经安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10730.2421万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公益金5%,任意公积金25%, 加上 1995年未分配利润45.4846万元,199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计6483.6298 万元,拟采取全部现金股利方式,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元人民币(含税),计发6447.6373万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分配。该分配预案需经1997 年股东年会审议通过并报请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1997年增资配股预案
1、以1996年末总股本38151.7万股为基数,按10比2的比例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总额7630.34万股。
2、本次配股价格:4.5-6元人民币/股,B股按汇率折算;
3、筹资用途:增加港口用地、投资仓库、码头等;
4、批准成立董事小组,全权筹划和组织实施97配股工作。 并授权董事小组在本决议公布之后至97年股东年会召开之前,征询和或听取股东意见,结合考虑公司利益,酌情修改该配股方案(若有必要)。
以上配股预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报深圳市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五、决定于1997年5月10日(星期六)上午9:30在深圳市赤湾港石油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1997年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1996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1996年度财务决算及19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审议批准199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4、审议通过公司增资配股方案;
5、审议聘请本公司199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的议案;
6、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其他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7年4月30日(星期三)交易结束时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B股)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权凭证等,于1997年5月10日上午9:00-9:30 到大会签到处(设于赤湾石油大厦十楼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届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86-755-6694213或6694888-3381
联系人:陈小姐
传真:86-755-669429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