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收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营口中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并以200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转股价格。为使审计评估基准日更加接近股权交割日,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将审计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04年4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规范意见》关于董事会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天公告的规定,本公司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由2004年6月30日延期至2004年7月2日,会议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公告上述审计评估结果。
特此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