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息方案
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58,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社会公众股和公司职工股股东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1.04元。本次派息后公司股份总额和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28日,除息日为2001年6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6月28日下午三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1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法人股股息通过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的银行帐户;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向本人支付。
2、若投资者在6月29日办理了“盐田港A”的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兰
咨询电话:(0755)5290923
传真电话:(0755)529093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