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5月17日15时15分,公司仪征港区C111#储罐在附属设施维修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致施工方江苏华东工业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两名职工死亡,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C111#储罐系碳钢储罐,容积1300立方米,发生事故时,罐内储有萘300吨左右。本次事故由于处置及时,未造成水体污染。经现场勘察,预计本次事故对公司的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内。
由于本次事故仅涉及公司一座储罐,因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以此次事故为鉴,举一反三,彻查生产全过程,积极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公司谨向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致哀,公司将秉承“以人为本”理念,协助相关各方处理好善后事宜。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