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度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9日发出通知,于2006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南京惠洋码头有限公司的议案》。
我公司拟投资设立南京惠洋码头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元,我公司出资18,000,000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60%;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翔公司”)出资12,000,000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40%,经营范围为成品油、液体化工的装卸、运输、仓储、配送及租赁等服务。首次出资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中我公司现金出资3,600,000元,金翔公司现金出资2,400,000元,其余出资将在两年内全部完成。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