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港口公司”)的通知,芜湖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作为港口公司的出资人,向芜湖市飞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港口公司全部股权的相关事宜,仍在报批之中。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就股权转让相关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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