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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7月29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十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200,600,30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9500万股的6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灵强先生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议案》;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
(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以下与本次资产置换相关的重大合同:
1、《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2、《综合服务协议》;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3、《铁路专用线使用协议》;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4、《房屋租赁协议》;
(赞成股份37,98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关联股东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不参加投票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同意黄灵强、程正明、江孔雀、曾超、陈卫文、朱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意蔡军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七、同意选举吴来传、柯东、林开标、王景宇先生为公司董事,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吴来传先生:累积得200,600,302票当选;
柯东先生: 累积得200,600,302票当选;
林开标先生:累积得200,600,302票当选;
王景宇先生:累积得200,600,302票当选;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议案》,同意蔡佩珍女士、梁超、罗尔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
(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九、同意选举罗建中、吴伟建、林学玲为公司股东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罗建中:(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吴伟建:(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林学玲:(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会议当选的董事、监事简历请参见2004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置换事宜的议案》
(赞成股份200,600,3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众天中瑞律师事务所许军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