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04年7月5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于2004年7月5日起正式更名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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