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于2007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