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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月1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杨树浦路18号上海港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表决董事8名,委托表决董事1名。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因公务而缺席,委托陈伟恕先生行使相应的权利。上港集团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海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陆海祜先生任委员会主任,王宏先生、陈伟恕先生任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曹惠民先生任委员会主任,陈伟恕先生、王晓华先生任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预算委员会由陈戌源先生任委员会主任,曹惠民先生、倪路伦先生任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吴晓华先生任委员会主任,王宏先生、李宝生先生任委员会委员。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使用人民币20亿元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07年度上港集团根据资金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分步申请使用人民币20亿元银行短期借款。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