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家科学技术部准予中国港口协会设立全国性的港口行业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160号)。中国港口协会港口研究中心为该奖项的承办机构。
“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第七条“由中国港口协会港口研究中心(为中国港口协会秘书处内设办事机构)承担“中国港口科技进步奖”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的职责,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制定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政策和法规,承担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的日常工作。
2.研究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成果管理与保密工作等问题,为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领导决策提出建议和对策;起草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成果管理与保密工作的有关文件。
3.负责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备案,对港口部门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进行业务指导。
4.负责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登记与管理。
5.负责申报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登记、评价、鉴定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6.承担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
7.开展中国港口协会科学技术奖及相关工作的宣传、合作与交流工作。
8. 承担协会领导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