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深圳物流发展大事记
发布时间:2008-12-11 10:50:00      来源:深圳港口协会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关于充分利用香港招商局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拉开了蛇口港区的建设。

    1991年8月为加强对我市速递行业的管理,市运输局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速递行业管理的意见》。

    1996年 深圳市政府组织研究现代物流业发展策略,提出关键必须构筑物流运输平台和信息平台的策略。

    1998年2月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的管理,促进港口事业的发展,发挥港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我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

2000年5月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三次党代会将现代物流业确定为深圳市三大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2000年 深圳市编制发布《深圳市“十五”及2015年现代物流发展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区域性的物流规划。

    2002年10月25日 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2003年3月《深圳市重点物流项目认定试行办法》出台。

    2004年9月《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试行办法》出台。

    2005年1月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市财政部门会同市物流主管部门制定《深圳现代物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6月为加强深圳海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市出台《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

    2005年6月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证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安全运营,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2006年3月为增强我市现代物流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和全市物流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出台《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4月为规范我市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分成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促进我市港口事业可持续发展,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出台《深圳市港口建设费分成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为了加强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地区的管理,促进机场的建设和发展,保障机场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秩序,维护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深圳市政府制定《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

    2006年9月为增强我市现代物流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范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出台《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1月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占新一轮国际高端服务业转移承接的制高点,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优化调整,提升现代服务业规模、层次、能力及竞争力,不断强化城市功能的优势和特色,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2007年第1号文件《关于加快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7年1月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新开货运航线财政资助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2月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港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7年4月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深圳市政府出台《重点物流企业考核与退出机制实施细则》、《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规范》、《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服务创新奖评审标准及规则》、《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法》。

    2007年9月按照《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交通局对全球100强物流企业在深圳投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007年11月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深圳市物流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物流用地效益的提高,为物流项目用地审批和评估提供依据,我市制定了《深圳市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2008年4月市长许宗衡在“深圳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立完善陆路物流运输体系,促进陆路物流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品牌化,推动陆海空港同步协调发展。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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