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港口节能减排和绿色港口建设,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制定发布《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指南》,正式启动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工作。
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奖励资金申请工作的启动,将进一步减轻港航企业的环保设施建设负担,提高港航企业岸电及受电设施建设积极性,提升码头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助推绿色交通发展。
按照《指南》,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7-2018年度奖励资金分为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奖励、船舶受电设备改造奖励以及岸电供电服务奖励等三类,分别于2018年9月3日至30日、2019年6月3日至28日分两批次集中受理申报,符合条件的港口、航运企业可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据了解,截至目前,厦门港累计完成9套集装箱(散杂货)岸电设施建设,覆盖16个港口泊位,已累计连船49次,供电1430小时、108万度,替代柴油量19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42.7吨。预计2018年12月可提前完成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要求的2020年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