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三期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师资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5 10:01:00      来源:中国港口网

各省(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港(航)协会:

中国港口协会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34-08版)有关对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从业人员培训由建议性调整为强制性规定的要求,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指导下,组织编写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培训教材(第2版》已于2010年12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为保证全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能及时使用新培训教材,我会决定在三月份连续举办三期“全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师资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专、兼职教师。以2010年7月各地上报的推荐教师为主,包括原担任此项培训的教师和新推荐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期:2011年3月10日至14日(3月9日报到),广州红帆酒店(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1号)。

2、第二期:2011年3月17日至21日(3月16日报到),重庆市(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第三期:2011年3月25日至3月29日(3月24日报到),天津财富豪为酒店(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79号,近工会管理干部学院)。

三、培训(食宿)费用:

1、培训费每人1600元(含教材、资料、参观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费可在报到时以现金缴付,也可提前三天电汇至:上海中港协港口技术服务部,账号:0218014190000199,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报到时出示汇款凭证。

四、其他:

1、请按本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组织有关教师选择其中一期报名参加培训。

2、个别省、市去年未曾上报或未参加过师资培训的,请务必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师资培训。

3、曾于去年八月参加过“全国第三期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师资培训班”(即“GHS、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师资培训班”)的教师,请持所发的教师资格证参加此次培训。

4、未曾执教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新教师,在此次师资培训中,除参加书面考试外,还需另加面试内容。

5、参加培训的教师准备2寸证件照片两张。(参加过去年师资培训的人员可免)

五、由于时间较紧迫,请各单位尽早通知和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并将参加培训教师的名单填妥“报名回执”后,于2011年3月5日前传真反馈至我会技术业务部。

六、联系人:章亚珍、刘瑞瑀、朱俊夫

电话:021-63244790   传真:021-53540203

E-mail:lry214@21cn.com;zyz551@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报名回执表2011师资班.doc

      2、广州红帆酒店地理位置与交通指南红帆酒店地理位置与交通指南.doc

      3、天津财富豪为酒店地理位置与交通指南天津财富豪为酒店地理位置及交通指南.doc

      4、2010年各地推荐参加师资培训班名单危险品师资班名单 (2).xls

                           中国港口协会

                            201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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