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港(航)协会:
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简称GHS)关系到安全、健康和环保,涉及农业、工业、运输和消费等众多领域,是当前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也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GHS在我国的贯彻执行,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教师的能力和对GHS知识及主要内容的了解,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2010年7月22日水运港口函字[2010]414号)精神和要求,中国港口协会应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要求,决定于八月中旬在上海举办一期“GHS、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师资培训班”,作为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的师资培训内容之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GHS基本知识和主要内容
GHS与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
港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教学
大连新港7.16事故与南京液化气厂7.28事故案例分析
二、授课教师:
交通运输部GHS专家 陈正才处长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消防处 郭舜丰处长
上海市港口和交通运输管理局危险品管理专家范贵根副总工程师
山东省质检局 张少岩处长
上海港公安局消防处 消防专家
三、培训对象:
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兼、专职教师(以各地已上报的推荐教师名单为主)
四、培训时间:
2010年8月15日至8月19日,8月14日(全天)报到。
五、培训(住宿)地点:
上海良安大饭店(上海市长安路920号,详见附图)
六、培训(住宿)费用:
1、培训费2250元 (含教材、资料、参观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二人标准房+餐费5天1300元/人;单人房+餐费5天2100元/人。
3、培训费可在报到时以现金缴付,也可电汇至:上海中港协会港口技术服务部,账号:0218014190000199,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
七、其他
1、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准备二寸证件照片两张,带好身份证。
2、培训期间正值上海世博会宾馆用房高峰,为保证学员住宿,请各单位尽早通知和组织相关教师报名,填妥《报名回执》后于8月10日前传真反馈至我会技术业务部。
3、联系人:章亚珍、刘瑞瑀
电话:021-63244790 传真:021-53540203
E-mail:zyz551@yahoo.com.cn ; lry214@21cn.com
特此通知
附件:1、GHS师资培训班报名回执
2、上海良安大饭店位置示意图
中国港口协会
201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