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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省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企业新增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运力综合评价(2018年第1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10 10:11:00      来源: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根据《沿海省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企业新增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运力综合评价办法》(交办水〔2017〕106号),我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新增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运力综合评价工作(2018年第1次),共22家企业参加综合评价,其中新增化学品船运力企业19家,新增液化气船运力企业3家。现将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本公示公示期5天(含发布当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反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意见的需加盖公章。

水运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sysgnc@mot.gov.cn;联系电话:010-65292619、65292744、65292657,传真:010-65292675。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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