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交易公报》2017年第34期 贾天琼 日前,北部湾港发布最新的资产置换草案,第三次尝试谋求化解同业竞争、置入优质港口、整合区域港口资源
8月22日,北部湾港(000582.SZ)发布最新的资产置换草案,这已经是其谋求化解同业竞争、置入优质港口、整合区域港口的第三次尝试。在此之前,因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置出资产评估价格公允性、拟置入资产权属不清及可持续盈利能力不足等多个问题,遭遇深交所多次问询,并最终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调整方案再推重组
最早追溯至去年8月,北部湾港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随后抛出资产重组方案,拟与控股股东等个体进行港口资源的资产置换。
去年11月,北部湾港首次正式披露资产置换计划——以北海北港100%股权作价与北部湾港务集团持有的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以防城北港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持有的防城胜港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今年4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查意见,北部湾港发布资产置换草案的修改稿,就36个问题进行补充披露。但因并购重组委认为北部湾港“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及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未能过会。5月11日,北部湾港公告该事项。
5月15日,北部湾港公告称拟调整方案,再度推进资产重组事项。
6月16日,北部湾港调整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经协商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8亿元。
7月4日,中国证监会仍判定“交易的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及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不予核准其方案。
8月22日,北部湾港发布最新的资产置换草案,对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进行答复,坚定推进重组。
根据公告,关于拟置入标的公司的资产权属情况,北部湾港称“本次重组拟置入上市公司的三家企业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海域使用权,相关资产无偿划转合法、合规”,且“相关资产无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部分资产尚处于权属变更登记的过程之中,但其变更登记前也均属于交易对方的控制范围内,资产权属清晰”,“权属变更工作也正在稳步推进”。
资料显示,钦州盛港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完成权属变更工作;海域使用权方面,所涉及3个泊位预计3~8个月内完成权属变更。北海港兴主要资产为海域使用权,所涉及2个泊位预计2~3个月完成权属变更。防城胜港土地使用权证已完成权属变更工作,运营泊位涉及的海域使用权证权属变更预计1~8个月完成。同时,交易对方还承诺不会对未完成权属变更资产设置限制性权利。
而关于拟置入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情况,北部湾港指出“泊位资产投入运营前期受到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的影响,业绩有所波动,未来随着产能逐步释放,盈利能力将逐步增强”。目前来看,拟置入的两家企业持续扭亏,防城胜港已实现盈利。利润表显示,上半年,钦州盛港净利润为-37.66万元,北海港兴净利润-12.20万元,防城胜港净利润2923.29万元(去年上述三家分别实现净利润为-180.61万元、-22.31万元和3091.88万)。
置入资产作价尴尬
根据公告,北部湾港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为16.85亿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1.52元/股,发行股份1.46亿股。截至8月23日收盘,北部湾港报收11.94元/股。
评估公司对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显示,拟置入资产以去年4月30日为基准日,钦州盛港账面值为4538万元,评估值为2.79亿元,评估增值率513.77%;北海港兴账面值为1.97亿元,评估值2.63亿元,评估增值率为33.51%;防城胜港账面值为2.53亿元,评估值 14.11亿元,评估增值率456.18%。但从实际经营业绩来看,三家企业尚未见如此乐观。拟置入资产是否对标此评估作价,也正是该项交易过会的“尴尬”之处。
具体来看,钦州盛港涉及的泊位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产,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吞吐量业务规模增长带动营业收入出现增长。北海港兴截至目前的泊位码头处于建设之中,尚未运营。但因港口建设完成初期,财务费用和折旧费用难被收入覆盖,短期盈利能力仍将遭受挑战。
评估增值超11亿元的防城胜港也似乎难达评级,防城胜港90%的吞吐货种为铁矿石、煤炭,其去年货运量不及预期,营业收入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尽管今年上半年防城港港涉及泊位吞吐量大幅增长58.76%,但毛利率为39%,相较去年37%的低位变化不大( 2015年毛利率曾达50%)。根据规划,到2022年,防城胜港在建泊位才能完全达产。
现行进行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成本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原则上需采用其中两种方法说明被评估资产的合理性。但在该项收购评估中,相关机构仅采用成本基础法呈现估值,由于置入资产当下盈利能力较弱,且交易方未作出明确的利润承诺,因此中国证监会质疑北部湾港此次置入的资产不能对标评估价。而进一步的影响便是,由于差额部分需要通过发行股份来完成,如此将摊薄股本,影响到股票持有者的利益。
“置入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披露不充分”是中国证监会否决资产置换方案的一大核心问题,关于此,北部湾港在最新资产置换草案中对此进行了详细披露,并对2017—2022年的净利润进行了预测(见表)。但尽管如此,新草案并未作出利润承诺。

对于无法进行利润承诺,北部湾港委托评估机构答复称“置入资产历史数据的精确程度无法保证;且相关配套设施处于建设当中,后期建设时间较长,未来的生产经营及收益预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能满足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相关条件,因此不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公告,该交易仍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对此,相关评估人士分析称,从中国证监会此前的质疑来看,原则上使用两种评估方法并进行利润承诺,将大大增加过会的几率,“因为不能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而不做承诺”的答复或仍将是“硬伤”。简而言之,北部湾港希望用16.8亿元购入该部分资产,衡量该部分资产价值的盈利能力得不到保证,意味着股票持有者利益存在风险,这也是监管的必要所在。
化解同业竞争压力
2009年北部湾港整合北部湾沿海三港后,于2013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实现北部湾三港整体上市。
在区域港口整合的大背景下,加之上市公司化解同业竞争、业务“散改集”和业绩连续两年下滑的压力,北部湾港希望通过本次交易,置出部分低效资产以及部分客运码头泊位,集中发展以装卸、堆存为主导的港口业务,获得新的业绩增长点。
对北部湾港而言,化解同业竞争问题相当棘手。年初,北部湾港曾因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连年增加而受到处罚。广西证监局称,北部湾港股东公开承诺逐步减少关联交易,但2013—2015年北部湾港公开披露的日常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4.62亿元、5.48亿元和5.99亿元,去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23亿元,关联交易金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逐年增加。
基于此,北部湾港将对置出企业主营业务方向进行调整,使北海北港与防城北港不再从事对货运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另作其他商业用途,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