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湖北省港航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宜昌、黄冈等地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鄂交港航港[2016]125号)、《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工作制度》开展了安全督查。
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部门港口危险货物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管理漏洞,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基础系统信息未及时更新登录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局原汁原味在全省范围进行了通报。
通报要求各单位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鄂交港航港[2016]125号)、《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监管工作制度》的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抓好落实,要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使用功能。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各港口危货企业要针对通报的问题对照检查,开展辖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与安全隐患自查排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省局今后将采取“双随机”(检查时间随机、检查对象随机)的方式,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港航管理部门和企业定向督查的力度,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人员,建议相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